六、推进开放创新与合作
进一步发挥北京作为我国国际交往中心的城市区位优势,把示范区建设为国家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基地和北京建设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功能区,加强与主要发达国家的创新合作与交流,加快推进创新主体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创新排头兵。
(一)拓展国际化发展渠道
1、加快融入全球研发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区创新资源密集优势,探索在研发、设计等高端环节实现国际化发展的路径。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国际知名实验室在示范区设立研发机构。探索国际研发机构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模式。大力支持示范区企业和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整合利用全球研发创新资源的能力。
2、推进企业国际化发展。研究设立示范区国际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海外拓展中的关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海外维权。鼓励面向全球市场的软件外包、生物技术研发外包等服务出口。利用我国对外援助、双边或多边合作方式,支持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国际工程项目,简化企业人员出入境手续。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外包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活动。探索建设一批海外发展服务中心,搭建企业国际化支撑服务平台。
3、提高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以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为目标,积极探索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做强做大的路径。围绕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现代化建设等重大需求,支持示范区企业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支持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国际并购,获得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拓展市场渠道。
(二)完善国际交流平台
发挥国际组织的桥梁作用。支持国际学术组织、产业组织和公益组织等搭建创新交流合作平台,探索中关村与国际区域、国际组织合作的新模式。吸引各类国际产业组织落户示范区,深化中关村与国际知名科技园区、创新资源密集城市等之间的交流合作。扩大对中小企业吸纳国际创新资源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技术专长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塑造有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品牌。将中国北京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关村论坛作为展示自主创新成果、提升国际合作水平的重要平台。
(三)深化国内创新合作
1、构建京津冀区域创新协作体系。发挥中关村在京津冀地区自主创新的龙头作用,强化与天津滨海新区、河北曹妃甸工业区等重点产业聚集区的战略合作。建立健全北京与京津冀区域主要城市间的创新发展合作机制,促进示范区技术、产品、服务、品牌和模式的输出,形成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把中关村建设成为京津冀都市圈乃至全国的知识创新中心、技术研发中心、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成果转化基地。
2、推进跨区域的创新合作。进一步探索推广示范区与其他区域共建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模式,发挥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等对全国的辐射作用。推进示范区科技创新成果向全国进行转移和产业化。向全国推广示范区创新发展的经验。
七、统筹规划空间布局
统筹园区功能和产业定位,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符合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重点突出、产业集聚、功能聚合、土地集约的原则,根据发展需求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研究适当调整规模和布局,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相互联动、协同发展的“一区多园”格局。
(一)优化调整产业空间布局
1、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9.17,0.00,0.00%)。以中关村大街、知春路和学院路为轴线辐射周边区域形成的中关村科学城,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核心。通过存量资源挖潜置换,加快建成区改造升级,促进空间资源集中开放和高效利用,促进协同创新和共建共享。依托现有创新资源,充分利用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以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为重点,推进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和研发基地建设,加强与中央单位合作,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打造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聚集区。以海淀和昌平南部地区为依托,发挥北京北部区域创新资源密集优势,加大对产业布局的优化力度。整合优化未来科技城、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软件园、生命科学园、环保园、创新园、永丰产业基地等空间资源,加快北清路至七北路沿线的产业规划和布局。大力推进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集聚,加速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孵化转化,建设“生态良好、产业集群、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城乡一体”的世界领先的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3、构建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整合后的空间资源为依托,整合优化丰台园、亦庄园、通州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大力引进高端、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低耗能、低排放的高新技术企业,着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命科学、新能源与环保等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建成北京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加强与天津滨海新区、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等重点经济集聚区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发挥其对京津冀地区、环渤海经济圈的辐射作用。
4、加强各园区的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各区县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电子城、德胜园、雍和园、石景山园等园区发展,发展若干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的专业化产业基地,构建一批特色突出、企业集聚的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一城多园的建设,以高技术产业发展加速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各产业、价值链细分环节在不同专业园区的集聚,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产业空间格局。
(二)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便捷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坚持“区域统筹、适度超前、建管并举”的原则,在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建立健全示范区与周边地区统筹对接机制。大力推进重点产业基地与中心城区、新城间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推进示范区道路改造与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形成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复合型快速交通走廊。
2、构建便民宜居的生活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生活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探索示范区与所在行政建制区县共建、共管、共享的协调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周边地区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与升级,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
3、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示范区市政基础设施网络的规划与建设。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电视系统,建成安全、高效、便捷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三)强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1、推进城市建成区土地资源挖潜。制定建成区土地资源挖潜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土地资源挖潜的建设时序和空间布局。加速推进产业空间整合与功能升级,打造一批定位明确的主题楼宇、创业孵化网络和特色街区。大力推广专业产业集群的建设与管理模式,提升各专业园区的管理水平。探索示范区物业运营模式创新与金融创新有效结合的新途径,开展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
2、加强集中新建区土地集约利用。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结合示范区产业向研发型、总部型、服务型升级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多个与示范区定位相符合的特色产业聚集区。完善孵化器等产业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监管制度,推进示范区由外延式开发向内涵式开发转变。建立示范区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动态评估和考核制度。
3、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示范区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确保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管理政策,深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示范区土地利用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示范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健全企业(项目)准入审核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企业用地转让和闲置用地的监督管理,加强示范区土地整理储备工作。
(四)推进示范区生态建设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可循环”的生态产业体系。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以资源节约和提高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应用。因地制宜设计专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开发建设方案。重点布局建设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清洁采暖、雨洪利用、废旧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等一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2、加强环境保护。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严格实行环评和环境准入制度。统筹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专业化的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营体系,提高环境保护服务水平与效率。实施生态保护分级控制,加强重要区域与生态敏感地区保护,推进城市绿化工程、生态隔离工程,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八、营造创新友好环境
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培育以协会、商会、产业组织、中介机构等为主体的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把中关村建成颇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之一。
(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持示范区开展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部门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推进以公共目标为基础、市场应用为导向的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示范区建立科技投入的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对公共科技活动的投入保障,探索政府购买科技创新成果和服务的新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向科技领域,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深化示范区内转企改制科研机构的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和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示范区内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完善相应的综合评价制度和机制。
2、提高政府协调管理能力。完善部际协调机制,加强示范区重大问题的沟通和协调,率先在示范区探索教育、医疗等重大改革事项,试点有关政策,并适时在全国推广。进一步深化示范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构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北京市要组织制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3、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改革,尽可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北京市在核心区开展行政审批权下放试点。完善行政监管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探索建立适应需求的企业登记管理新制度,创新企业经营监管模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建立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和政府良性互动的公共管理机制。
(二)建立健全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撑体系
1、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体系。完善鼓励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支持一批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探索改革公共财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方式,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支持力度,增强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2、完善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围绕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加快推进落实生物、数字电视、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产业政策,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和北京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和应用。
3、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以加快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任用和评价制度,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在示范区范围内试行国家财政投入的科研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制度。适应新形势,不断研究完善示范区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境外股权和返程投资、落户、居留和出入境、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安置、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4、完善促进科技金融创新的政策体系。试行对初创期企业投资的鼓励政策。完善示范区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制度。探索支持在示范区注册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外资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结汇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示范区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鼓励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稳定的银企关系,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促进各类征信机构发展,为商业银行改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支持。
5、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转让和交易的政策体系。围绕示范区建设核心标准创制与技术交易中心的需要,积极探索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维护企业和个人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和股权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三)建设高效的创新服务体系
1、增强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的创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在促进大学和市场对接、扶持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创新型企业等方面的桥梁作用,支持其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支持孵化器多元化发展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和运营,提高孵化服务能力。
2、培育创新型社会组织。推进示范区内各类协会、商会、非公募基金会以及自然科学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民政部门直接注册制度。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构建企业、社会组织、政府良性互动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在各自服务领域中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3、规范发展专业化的服务组织。大力发展信用、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和信息咨询、人才服务、资产评估、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专业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专业服务组织诚信档案和监管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制度。支持建立健全专业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行业准入制度,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机构的成果集成、价值增值能力。
4、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示范区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使用企业信用产品。鼓励企业开展内部信用管理。打造示范区信用品牌,优化示范区信用环境,促进企业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
(四)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解放思想,不断丰富示范区创新创业文化的内涵。培育一批“锐意创新、勇于探索、开放合作、敬业敬职、执著不挠、回报社会”的领军企业家,培育创业企业家精神。大力倡导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弘扬“自主创新、民族品牌、产业报国”的中关村精神,塑造“中国创造”的品牌文化,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持续强劲的内在动力。
(五)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负责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部际协调小组下设由相关部门与北京市共同组成的规划纲要实施部市联合工作组,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并针对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北京市政府负责组织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充分发挥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本规划与其他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衔接工作。
2、加强统筹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指导,根据本规划纲要,制定本部门支持示范区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示范区解决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加强监督检查。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对本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经验总结,并向国家报告实施情况;推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纲要实施的监督;根据新的发展形势,适时开展示范区改革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